剛讀完一篇關於一位中學老師被揭發在考試前夕向任教班別學生「通水」的報導,事源於老師在考試前夕與學生温習時,翻印了歷屆的試題向學生講解,而當中部份題目事後被選作考試之用,引起其他同學的不滿,認為對他們没有温習相關題目是不公平。覺得不公的同學向校長投訴,最後校長認為老師做得不當,決定扣減相關學生的考試成績。
今次事件,看似平常或事不關己,但當我深思後有以下的反省。
這件事的起因在於老師出題時把温習過的試題納入試卷中。其實這個做法在學校是很常見。要避免招人話柄或瓜田李下,老師在安排温習課堂時可與同級老師商討,讓每班學生的温習內容相同,這個做法既可避免不公,又可建立共同備課的方法。
另外,學校亦應教導學生考試的成績不應只作為與別人比較的工具,以今次事件為例,人家的分數高就馬上指責是因為老師「通水」,但事實是老師没有說過考什麼題目,在這個條件上是公平的。學生在得到分數後,其實應檢討考卷裏自己做錯的部份,在理解自己的缺失後作出改善,才是考試的目的。
校長在這件事上的處理手法亦值得商榷,雖然事發後他曾與學生商討處理方法,但早有了預設方案,學生只在補考或扣分兩個方案中二選一,又没有商討過老師的做法是否涉及「通水」,同時又没有好好教導學生「求學不是求分數」的道理。他這種草草了事的手法,只會將事情弄得不明不白,學生也不能在這件事上明辨是非,這並不是學生之福啊!